天才一秒记住【阅读吧】地址:yueduba3.cc
“雄兔脚扑朔,雌兔眼迷离,双兔傍地走....”
萧谣唱着木兰诗一路狂追到了山脚,到最后也只是喘着粗气、手撑膝盖弓腰累得望兔兴叹。
欸,真是兔肉好吃,兔难捉!
“啪嗒。”
随后赶来的萧傻傻随手扔了一物过去,兔子便四脚朝天应声倒地。
萧谣拍手叫好,欢欢喜喜顺过萧傻傻手中的灰兔。
“阿谣若是喜欢兔子,待会儿我便多捉几只,等回去给你搭个兔子窝。”
萧傻傻想起王妃生的那几个蠢货们,眼皮子浅得看见只兔子哇哇叫,再就一堆好词扑扑往外奔。
什么玉雪可爱、什么眼似宝石、什么牙似么碎玉...
真不知道一股青草味的兔子能有什么好?
不过,
阿谣或许会喜欢?
当然,萧谣喜欢自是因为....
萧傻傻一脸期待着等萧谣说话。
“其实我更喜欢它的肉...”
萧谣有些遗憾地摸了摸兔子,斟词酌句解释:
“你看,这只兔子腿折了,它也希望有个好归处吧。”
萧谣抿着樱唇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:“要不就在土匪窝里烤了?谁让这兔兄遇到自己?相逢即是猿粪,能帮则帮吧!”
萧傻傻眼眸越发晶亮,他就说萧谣是个与众不同的,
这样的萧谣,他喜欢!
不,不这样他也喜欢!
“许多人都喜欢兔子。”
任凭心潮澎湃,说出的话却还是干巴巴地磕磕绊绊。
萧谣却停住了摸兔腿的动作,
是呀,许多人都喜欢兔子,她家阿左尤甚。
萧谣抚额:若让阿左知道定会眼泪汪汪抱着兔子,再垮着脸放下兔子默默走出去给自己递刀子吧?
如此一想,抓到兔子的乐趣(吃兔肉的乐趣)顿减。
“怎么了?”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(sc,he,日更。下本《明月痣》or《娇生豢养》).嫁入沈家一旬,郦酥衣发现了夫君的不对劲。她那明面上清润儒雅、稳重有礼的丈夫,黄昏之后却像是变了一个人。闺阁之中,他那双眼阴冷而狠厉,望向她时,处处......
其他 15万字 一年以前
程惠上辈子心软又糊涂,活得悲惨无比。在后妈的眼泪攻势下,把到手的工作给了妹妹,自己替她下乡。又在好闺蜜的设计下跟定了婚的男友分手,嫁给了一个农村兵。老公又帅又能干,还是个兵王,可是没有用,他几乎不在......
其他 254万字 一年以前
林萧然出生于音乐世家,父母双亡却留下足够的钱,让他过着象牙塔中小王子一般的生活。**出身的林晰一次意外受伤,闯入了林萧然家躲避追杀,却对他一见钟情,事后林晰鸩占鹊巢,盘踞在林萧然家不肯离去,并一步步蚕食这个音乐小王子的生活,迫使他成为自己的伴侣,但是强硬手段能让林晰得到林萧然的心吗?文章帮派间的斗智斗勇,为了生存和利益进行的争夺是一大看点。在残酷的斗争中,林萧然的出现令冰冰的林晰也有了变化,他会对
其他 56万字 一年以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