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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快黑狗就小跑的出来了,满头大汗,可见小黑工作认错的态度还是很好的,老不死也就不在意他欠自己的一百两银子了,小黑上气不接下气的大声叫道:“酒爷,公爷请这位老爷进去”。
“走,师父,我给你带路”。
穿过前门,走过青石路面,老不死不由得感叹,:“十几年了,这里倒是一点都没有变”。
酒鬼微微一笑,没有回答,也无法回答。
突然,一个年约三十的女子跑了过来,老不死还没有反应过来,就被这姑娘一把抱住,“哈哈,老头,你可回来了,我可想死你了”。
温香入怀,老不死有些不知所措,难道国公府里还有暗恋自己十几年的丫头,自己是不是应该提醒她,男女授受不亲,虽然自己的身体很好,但是自己年纪实在是太大了,体力还行精力差了点。
只听酒鬼说道:“三小姐,你怎么跑回来了,公爷没人照顾可不行”。
没错,来人正是国公府的三小姐王继娴,只见三小姐年约三十,长得也是貌美如花,长长的头发披散在双肩,嘴唇轻薄,皓齿如月,
王继娴松开老不死,笑呵呵的回答:“酒叔,是爹让我出来迎接老叔的,原本他要自己出来迎接的,被我劝阻了”。
看着老不死,王继娴是满脸欢喜,笑着也是发自内心的真实,看向老不死“老叔你知道吗,我爹一听你回来了,高兴的不得了,跳下床就往外跑,还好我练过,老爹不是我的对手,被我制服了”。
看到王继娴,老不死也是十分开心,见到十几年未见的人,又怎么能不激动,眼睛也有些模糊,语带哽咽的说道:“原来是三小姐,十几年没见,越长越漂亮了,我也挺想你们的,公爷他现在怎么样了”。
“嘻嘻,老叔你的眼光还是那样的好,我爹现在好多了,现在都能下地行走了,大夫说在休养一段时间,就可以康复了,不过大夫说以后还要多注意,多吃青菜,少吃肉”。
一听,老不死宽心不少,脸上也带了些许笑容,:“呵呵,那就好,只是少吃肉,不知道国公爷怎么忍受得了”。
行伍出身的人,自然都喜欢吃肉,一是扛饿,吃一斤肉和一斤米饭差距还是很大的。在一个军武中人都喜欢喝酒,喝酒当然需要肉食来搭配,还有就是朱熹洛喜欢吃肉,大家也跟着喜欢,楚王好细腰,宫人犹饿死,上行下效。
“嘻嘻,是挺难熬的,酒爷你去休息吧,我带着老叔去见我爹”。不等酒鬼答应,王继娴就拉着老不死的胳膊往里走。
此刻的王守义早已经站在门前,着急等待,像极了刚刚进入恋爱期的男女,小三让他乖乖的躺在床上,十几年的老友相见,他又如何能躺的住。
很快王继娴和老不死就走入自己的视线,王守义三步变作两步,疾走到老不死的面前,大病初愈的王守义,面色焦黄,身体瘦弱,疾走的几步差一点让他跌倒,王继娴急忙扶住,“爹,你慢一点”。
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,就像是许久未见的恋人,脸上有着太多的惊喜,千言万语总是被眼泪取代。
只会流血的男人,此刻都留了泪,四只手相握,千言万语尽化作眼泪,两人久久不言。
男人之间的感情很是奇妙,有的是生死战友,有的是酒肉朋友,也有的可能仅仅是有着相同的爱好,臭味相投,但你不得不承认,男人之间的感情也是很真挚的,不是和女人之间,因为身体的彼此欲望,把两人结合在一起,一个眼神,一句话,一次生死相依,也许就是一辈子的兄弟。
“不死,你受苦了”王守义握着老不死的手,眼泪一滴滴的落下。
老不死嘴角一翘,笑呵呵的:“哪里苦了,倒是国公爷老了许多”。
“哈哈,你也是”。
两人破例微笑,仿佛又回到三十年前,一起披荆斩棘,一起血雨腥风,一次次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。
“哎吆,你俩老头真是的,还学那些年轻人玩感情,真丢丢”。王继娴虽然不能理解两人几十年的兄弟之情,不过但也很是欢喜。
“你个小丫头净胡说八道,都被我惯坏了”。王守义拍了拍王继娴的脑袋,调笑道。
“嘻嘻。你俩打算在这里站多久”。
“哎吆,瞧我这脑袋,快,老不死,快点进屋”。
王守义一拍脑袋,急忙拉着老不死向屋里走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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