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城是一个热闹的城市。这里的道路横七竖八,商店不计其数,商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。
宋华就是在凌城读书,但这么自由自在地在凌城街上乱逛,宋华还是第一次。但是此刻,宋华的心情是凝重的。她在为晚上的行动做准备。
宋华在街上买了块烧饼啃咬起来,又卖了杯豆腐花喝起来。当来到凌城最大的旗袍店时,宋华三下五除二把吃的东西一扫而光,然而擦擦嘴巴,走进旗袍店里。
宋华的计划的第一步是要买一件旗袍将自己装扮一番。
“欢迎光临。”店小二余光瞧见来客人了马上热情洋溢地嚷嚷。随即走出几步迎上来,一瞧见宋华的装扮,脸上立刻露出不悦。
宋华的养父安志国是习武之人。安家虽然不是万贯家财,但是靠着祖上的良田基业,后代锦衣玉食绝不是问题。只是,习武人家更在意的是强身练武,并不像那些达官贵人那般注重穿着。这一点也深深地影响宋华。上学时宋华穿的是校服,平日里宋华的衣着也很朴素。
此时的宋华穿着一条灰蓝色的短上衣,下身一条灰蓝色裤子。整体看起来像是小户人家的丫鬟。
伙计正要开口说这里的衣服今天没有折扣,目光扫到宋华那张粉嫩粉嫩的脸蛋时,心中顿时浮现一阵欣喜。
宋华年芳十八,柳叶眉,丹凤眼,鹅蛋脸,高鼻梁,大眼睛,樱桃小嘴,宛如闭月羞花沉鱼落雁来到人间。
店小二看得口瞪目呆。虽然宋华一身朴素装扮,但见过不少美人胚子的店小二一眼就看出宋华的真实底子。
“请问你们这里有……”宋华进店刚开口问,眼睛扫到店里的旗袍,不禁看呆了。
这店里的旗袍美轮美奂,宋华一眼就看见了那件摆在店门正中央的一件粉紫色旗袍。这旗袍丝绸布料上缝制着凤凰,栩栩如生。
店小二看出了宋华的目光所汇集的地方,于是贴心地说道:“姑娘真是好眼力。这旗袍是我们店的镇店之宝。不过,”店小二话锋一转,“这旗袍我们店不卖。”
“既然开店做生意,岂有不卖之理。”宋华不想节外生枝,但是店小二的态度让宋华心生怒气。“怎么,是担心我付不起吗?”宋华眉头微微往一皱,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鼓鼓的钱袋来。
“不是不是。”店小二赶紧弯腰赔罪,“小的不是这个意思。姑娘您美绝凌城,配上我们家的旗袍,那真是天作之合啊。”
宋华的眉毛悄悄恢复弯弯的柳叶眉,不禁被店小二的这番话给逗乐了。从小到大,宋华虽然不止一次地听父亲和大哥夸赞自己聪明伶俐能干懂事,但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夸自己美貌。这大概和父亲一向注重对自己文武兼修的内在培养有关。而且,这个店小二为了拍马屁居然慌不择言说“天作之合”。宋华打开钱袋。
“只是这件旗袍被人定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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