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期的最后一轮对决,发生在杨兰和沈涵之间。
在周进看来,第一季的《我是音乐人》,最强的两个女歌手,就是这两位了。
她们也各自是谢惠真导师战队和叶致远导师战队里的王牌。
两人作为选手,类型也相似,都称不上音乐人,只是纯粹的歌手。
而在这样的舞台上,全面的音乐人其实并不占便宜。
因为曲子本身是有创作团队负责的,选手们自己能写歌当然好,写不了歌问题也不大。
重中之重,还是舞台上的表现力。
就演唱实力而言,周进觉得杨兰和沈涵是春兰秋菊,各擅胜场。
两人大致上在一个级别。
可要是放在这种竞演舞台上,对决起来又是没什么悬念的。
沈涵肯定会被爆锤,因为音乐风格的关系。
杨兰是擅长唱大歌的学院派,而沈涵是唱爵士的。
爵士乐诞生于十九世纪的美国奥尔良,其中主要的音乐基因是蓝调和拉格泰姆,这两者都是黑人音乐。
而美国本土爵士乐最大的特点,在于即兴。
因为它的音乐基因中的黑人音乐,早年都是群体创作的。
大家在农场劳作了一天之后,围着篝火休憩,你来一段我来一段,互相补充。
就像华夏山区里的山歌似的。
最早的山歌,就是隔着山头,你来一段我来一段。
因为隔着远,说话听不清楚,必须拉长音调,再加上高低有别,山那头的人才能听清,于是慢慢就形成了山歌。
嘴里的唱词曲调,主要是为了对方能听明白自己的意思,都是即兴的。
只不过后来有些即兴创作确实好听,慢慢固定下来,世世代代口口相传。
相比于华夏五千年的历史,美国种植园历史比较近。
黑人奴隶们围着篝火歌唱,互相之间距离也近,也就不需要山歌的悠扬特性,怎么好听怎么来就是了。
大家又是累了一天,不可能休息了还在哪儿飚高音,曲调歌词什么都是比较轻松的。
而爵士乐漂洋过海来到华夏之后,因为舞台环境的变化,让即兴这个特点消失了。
毕竟这是音乐的舶来品,多少上了点档次,舞台都比较正规。
歌手要是在这种舞台上敢即兴演唱,观众是不是接受不清楚,反正老板的心脏受不了。
不过,哪怕不即兴,那种轻松愉快的音乐特质,还是要表现出来的。
至少要装作即兴的样子。
沈涵是一把女中音,乐感特别好,唱爵士的味儿非常正。
下午录制的第一首歌,她再次证明了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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