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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侄子名叫孟森,是孟家族长孟学义的孙子,生来就有脑疾,虽然已经二十岁了,只有孩童的智商,性格倒是憨厚,有一副好身体,能吃能长。
整个孟家的小一辈里,孟森最喜欢孟青云。
因为这个小叔叔从来不会打他,也不会抢他的东西吃,每次和他说话都是和风细雨,比阿爹还亲切,所以有好东西吃,孟森很愿意和孟青云一起分享。
看着满脸殷切的大侄子,孟青云实在是盛情难却,只好咬了一小口鱼,“呕~~~”
好家伙,这鱼不仅没味道,而且没熟!
“小森,你这鱼…不能吃啊…”
“可以吃,好好吃的!”严肃的看了看孟青云吐出来的鱼肉,孟森给了孟青云一个眼神,好像在说,你看我,紧接着就见孟森闭上眼睛,嗷的一声,以凶猛的姿态开始啃手里那半生不熟的烤鱼。
这架势,颇有一种饿虎扑食的感觉,唔,还挺香!
孟青云:“……”
最终,孟青云还是抢回了半边烤鱼,他实在不忍心看孩子吃这个玩意,“等着,小叔叔给你露一手。”
条件简陋,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孟青云只能简单的撒了点大料放在鱼肉上,这是他带回来做测试的,因为没熟,鱼肉再次火烤,有的地方已经焦黑了,即便如此,也掩盖不了一股奇香四溢蔓延。
“小叔叔!小叔叔!我要吃!”
片刻后,孟青云心满意足的接受着大侄子崇敬的注视,“小森,以后想不想天天吃到烤鱼?”
“想!”
“以后跟小叔叔混,小叔叔带你吃香喝辣,等有了钱,再给你娶个媳妇!”
“嗯嗯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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